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有管辖权的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情况,括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的案件,因案件在该审判受到严重干扰而不能很好地行使审判权等情形。在这种情况下,应当由上级。法条内容:有管辖权的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,由上级指定管辖。对管辖权发生争议,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的,报它们的共上级指定管辖。
来源:尤溪县农业信息
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有管辖权的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情况,括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的案件,因案件在该审判受到严重干扰而不能很好地行使审判权等情形。在这种情况下,应当由上级。法条内容:有管辖权的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,由上级指定管辖。对管辖权发生争议,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的,报它们的共上级指定管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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